您的位置:首页 >工程案例 >

抚顺市望花区新星初级中学用房安全性鉴定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0

、鉴定的目的、范围、内容、依据

1.1鉴定目的

为了解该房屋主体结构现状安全性能及现场受检房屋的抗震能力,抚顺市望花区新星初级中学特委托我公司对该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1.2鉴定范围

抚顺市望花区新星初级中学教学楼用房

1.3鉴定内容

主要依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房屋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三部分进行现场检测、检查,通过综合分析进行房屋现状安全性鉴定

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1.03-1.05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建成于1980年,属于后续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通过对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1.4鉴定依据

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2)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

6)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

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9)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1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3)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

1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15)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7)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18)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

19)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20)   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国家及地方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等。

微信图片_2023030815211511

、鉴定方法

2.1鉴定方法

2.1.1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评定房屋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根据不同材料种类,按不同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构件安全性等级。混凝土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和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砌体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和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钢结构构件应按位移或变形、缺陷和锈蚀或腐蚀等三个检查项目。

第二阶段评定房屋子单元安全性等级。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系统、围护系统承重部分三个子单元。地基基础子单元安全性评级根据地基变形和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确定;上部结构子单元根据结构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确定;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安全性,按建筑物目前围护系统的位移、变形及与主体结构之间连接情况来判定。

第三阶段评定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系统、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评定。

2.1.2房屋所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1.03-1.05的相关规定,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

建筑物建成于1980年,属于后续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综合评定房屋的抗震承载能力。

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本标准各章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第二级鉴定作出判断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联系电话
13591631805
返回顶部